办理装饰装修工程资质要求及可以承包的工程以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等承包资质承接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模板脚手架)时,企业可以对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不要求同时具有模板脚手架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工程后,可将劳务作业(如模板脚手架、保温等)分包给劳务企业,材料均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不要求劳务企业具有相关的承包资质,但必须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由企业工商所在地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单位进行审查和许可,以确定其承担的任务范围。改革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将和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资质合并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专项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级别。 按目前原有的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可承包工程范围如下: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