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15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注: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